深圳市龙岗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清平高速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
2014-06-06 17:56
项 目 编 号:440307201405012
项 目 名 称:龙岗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清平高速二期监理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40501202
招标工程名称:龙岗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清平高速二期监理(小型工程)
招 标 方 式:邀请招标
工 程 类 型:造林工程监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经 办 人:廖耿强 办公电话:2891042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钟伟平 办公电话:13760403808
计划总投资:1781.7600万元 已备案招标控制价:41.577581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100%
本次招标内容:对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中标价:39.498702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5%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6月10日 至 2017年6月1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6月5日09:00时 至 2014年6月5日17:30时
邀请招标理由: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暂未建立预选库名录
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抽签定标时间:2014年06月06日10:00时
抽签定标地址:招标大厅4号
拟邀请的投标人:
深圳市欣绿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森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拟邀请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拟邀请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及等级:营造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6.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7.本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本条适用于监理类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