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晃县城北舞水风光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4-10-17 21:38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县城北舞水风光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晃发改[2014]143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PZX-20140929

  2.2项目名称:新晃县城北舞水风光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新晃县县城

  2.4规模:投资约2400万元

  2.5工期要求:暂定240(日历日)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8招标范围:新晃县城北舞水风光带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近 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4.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壹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 备 园林绿化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4施工员取得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4年 4月至 2014年 9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及联系人办公电话;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工程经验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报名

  6.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省内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亲自到场报名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2报名时间:从20141017日至20141023;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6.3报名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1806)

  6.4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原件(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彩色影印件贰套)

  6.4.1本公告期内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4.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4.3项目负责人园林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4.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4.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

  6.4.6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代理人近6个月(20144月至20149)社保证明。

  6.4.7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6.4.8省外企业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

  6.4.9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6.4.10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注: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恕不受理。招标人将随时对以上资料、证件、证明进行核查,若招标人在核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5-6227568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74538598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745-6224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81806)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745-2238299

  附件1

  承诺书

  新晃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的新晃侗族自治县舞水河风光带景观工程招投标中,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并保证按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要求规范施工,按期完工,并作如下承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所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并由建设方押证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更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的,经贵公司同意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可更换,且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人数总计不超过2人次),并持证在施工现场上岗,如招标人或监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工作,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次),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该行为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招标人或监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挂靠、随意更换关键岗位人员、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我方同意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终止合同。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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