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东直河改造及绿化(春晓河—沿海中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16-02-26 19:18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2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东直河改造及绿化(春晓河—沿海中线)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仑春晓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东直河河道整治,全长850m,河宽40m,两侧绿化带20m。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和勘察、测量及按规范要求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其它任务等。
招标标段数:1
建安投资:约3000万元
计划工期: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时间在20日历天内;初步设计完成时间在30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完成时间在30日历天内,勘察工作按各阶段时间要求同步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0.00 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02月26日08:30 至 2016年03月02日 23:59 (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 1.00万元 。
5.2 在 2016年03月14日14:30 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 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 33101984136050501959 ),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 2016年03月14日14:30 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 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 在 2016年03月15日14:30 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 —> 在 {已报名项目列表} 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 —> 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 {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 列表
—> 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 2016年03月15日14:30 前, 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 1 )在 {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 2 )在 {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03月18日09:30 ,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3年03月0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近2年之内(2014年03月0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非罪行贿行为记录。
7.2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北仑区或宁波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7.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
8、评标办法:确认采用:通用的原传统评标办法的,先评资信标,再评技术标,最后评商务标,投标人最终得分=资信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吴巍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滨海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春晓镇
邮编:315800
联系人:叶善峰
电话:0574-8678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