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县实验中学园林景观绿化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14-06-23 18:47
1.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园林景观绿化改造)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1]2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实验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实验中学扩容提质工程(园林景观绿化改造);
2.2建设地点:长沙县实验中学规划红线范围内;
2.3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2.4工期要求:120;
2.5质量要求:合格;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校园内道路、绿化、广场、球场及传达室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壹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4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I)执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6月2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实验中学
地址:长沙县星沙镇东一线与东二线之间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749071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4室
联系人:李女士陈先生
电话:13875838919、13707483540传真:0731-85824318
邮箱:369510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