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7-04 22:29
一、本招标项目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财政拨款,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3、建设规模:10处烈士纪念设施绿化;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 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河南省外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报名时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2、报名时竞标单位须提供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民政局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4350672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893715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