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西湖风景名胜景区特种苗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4-08-22 2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花港管理 委托,就 2014年景区特种苗木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TH1-201413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14 年景区特种苗木采购(一标) | 1.0 | 批 | 54.63 | 黑铁冬青、光叶榉、花叶三角枫、树状月季、红花溲疏、琼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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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4 年景区特种苗木采购(二标) | 1.0 | 批 | 65.97 | 绚丽海棠、钻石海棠、林武德连翘、盆栽垂柳、盆栽碧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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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4 年景区特种苗木采购(三标) | 1.0 | 批 | 48.47 | 樱花、忽地笑、红花石蒜、赤枝红枫、日本红枫、凌霄、喷雪花、红花木槿、金枝槐、浙皖紫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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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供应商可对上述一个或两个标项进行投标,也可对三个标项都参与投标。
2、如投标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或三个项目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则只能保留标项最前的一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标项靠后的项目则由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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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4年8月21日 至 2014年9月1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6:30
地点: 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一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4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八、开标地点: 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一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肆仟元
交付方式: 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农行杭州朝晖支行
银行账号: 19015601040001750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招 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 、投标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必须在采购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三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 2009 〕 28 号)的要求注册并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 77 号
联系人: 陶建敏
联系电话: 13666667173
传真: 057186411623
采购人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花港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杭州市三台山路 161 号
联 系 人:徐克艰
电话: 057187982901
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179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