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局公寓住房和消防局营区设施绿化(BT)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4-09-05 18:17
公安消防局公寓住房和消防局营区设施绿化(BT)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消防局
报名期限:2014-09-05 至 2014-09-12
投资规模:
房屋建设类(BT)项目已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湛开发招[2014]45号)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BT(投资建设-移交回购)模式进行建设,由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消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消防局委托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建设类(BT)项目的招标公告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所有对本项目有意向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本次BT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1项目基本概况
1.1.1项目名称:湛江市公安消防局公寓住房和消防局营区设施绿化(BT)项目
1.1.2项目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8号
1.1.3资金来源:招标单位筹集50%,剩余50%由中标人筹集。
1.1.4项目预算:公寓住房:55904679.32元、消防局营区设施绿化:4279298.28元。
1.1.5工程建设内容:公寓住房建筑面积为24851.02㎡;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层数为33层地下1层。另消防局营区设施绿化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1.1.6项目建设工期:20个月。
1.1.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1.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建设及本项目50%投资,由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工程施工、管理和本项目50%投资。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项目的要求,对项目的50%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移交及保修全过程负责,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该项目的全部设施移交给招标人,包括竣工资料归档等,招标人将根据BT合同规定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回购。
1.3项目回购
1.3.1回购主体: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消防局为本工程的回购主体。
1.3.2回购款的组成:由中标人投入并经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其相应的回报费组成(本项目不取任何计利息)。
1.3.3投资总回报率:6%。
1.3.4招标单位筹集的50%的建设资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
1.3.5回购方式:回购期为24个月分2期回购,每12个月支付1次。回购期的起算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或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竣工验收申请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的7个工作日起,到回购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1.4资格条件
1.4.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2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具备与本项目投资金额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引进资金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能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
1.4.3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1.4.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4.5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1.4.6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开始日之前(不含开始日)已取得《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1.4.7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方可报名;
1.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9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1.4.10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4.11本工程的工程建设准备金为叁佰万元。
①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准备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待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再提供具体账户资料)。
②工程建设准备金按工程进度返还给中标人,工程建设准备金中须预留人民币50万元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1.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湛江市固定投标员IC卡或临时投标员IC卡。
1.5.2投标人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5.3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4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5.5投标人的《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
1.5.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1.5.7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1.5.8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资料(此项开标时无须提供原件核对)。
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资料须经湛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盖章确认。
1.5.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6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6.1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费200元。
1.6.2开标时间:2014年9月25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1号开标室(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6.3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5家,大于或等于5家均可直接参加投标,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公开招标不足5家,邀请招标不足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1.7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消防局
招标人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8号
联系人:郑明亮
电话:0759-3188312
1.8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3号虹都大厦
联系人:陈思伟
电话:13420198207
传真:3130912
电子邮箱:zhongyu_2008@163.com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投诉电话:0759-2968686
招标单位:广东省湛江市公安消防局
代理机构: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