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遂广高速公路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31 17:18
内容:
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政府核准,并以BOT项目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及广安市境内,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08-2030年)》调整方案中新增的10条联络线之一。项目路线起于遂宁市蓬溪县金桥乡接绵遂(G93)高速公路,经蓬溪县高坪镇、三凤镇、蓬南镇、广安市武胜县赛马镇、金牛镇、龙女镇、沿口镇、飞龙镇、岳池县齐福镇、广安市枣山镇。止点接南广邻高速红土地互通,路线全长约102.941km。
与本项目交叉的主要公路有:绵遂高速G93、兰渝铁路、南渝高速、拟建巴广渝高速、南广邻高速、国道G212、省道S304线、县道XJ04线、县道X021线、县道XX27线、县道XX30线等。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6.0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遂宁至广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共划分为SG-LH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桩号
里程(KM)
主要内容
SG-LH
K0+000~K102+941
102.941
中央分隔带绿化;互通式立交区绿化(金桥互通除外);房建区绿化、取弃土场绿化等(具体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2.4计划工期:标段预计施工期为 5 个月,缺陷责任期(即质量养护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10年1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已独立完成高速公路绿化景观工程施工项目2个及以上,且每个合同额均达500万元及以上;
④财务要求:近一年(2013或2014年)货币资金≥200万元,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⑥投标人已于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未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号)执行。
3.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3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通知书及相关公告(如果有),将在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scsgsx.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15年 4 月 21 日上午 8:3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21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自愿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
(1) 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10 万元整;
(2) 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15 万元整;
(3) 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人民币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公示表3.近五年(2010年1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2)包封: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奥城玫瑰花园临江商业房6栋302、303号或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252号副楼3楼
邮 编: 610041
电 话:13518137686(028-85577121);15198110046
传 真:028-85577121
联系人:杜女士 宁先生
招标人: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