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县城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提升
2015-08-28 23:20
内容:
洪泽县城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洪泽县城南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洪泽县大庆南路西侧(城南公园内)
(2)工程规模及内容:绿化面积约10000m2,香樟74株、苗木约358株,红叶石楠平篱778m2,瓜子黄杨平篱240m2;场地铺装约5200m2,塑胶铺地约300m2,沥青路面约3000m2,景观廊架、景观亭、景观长廊、便桥、栈桥、景观灯40个,庭院灯16个、电缆1990米、拆除部分建筑物、河道清淤、栽植苗木、移栽修剪苗木等景观工程及场地照明、管网等。具体的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5)养护要求:绿化养护期三年,养护等级3级以上
(6)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资金,现已落实 。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报名条件:
本工程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必须承诺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管理能力;
(4)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6)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报名(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国家密码管理局212,联系电话:025-83392488或025-9601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7)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8)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管理组其他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员 , 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上述人员养老保险证明上显示的最近一次缴费终止时间须在 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之间,否则不予认可) .
(10)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11) 开标前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
(12)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申请人无不良诚信记录,如经招标人查实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涉及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以淮安市招投标CA系统认证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
5 、本工程 招标控制价为: 4586490.62 元
6、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单位家数 ≥ 10 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当 7 家≤有效投标单位< 10 家,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 、 97.5% 、 98% 、 98.5%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价为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1 分,每低 1% 扣 0.5 分;不足 1% 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7 、付款方式: (1) 工程施工完毕经初验合格 30 天后,根据成活率及平时的考核情况一周内付签约合同价的 50 %(扣除暂列金额),同时扣除违约的罚款,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 )养护期满一年,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成活率付至签约合同价的 70% (扣除暂列金额),扣除平时检查、考核中乙方违约的金额。( 3 )养护期满两年后,经乙方提出验收申请 , 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成活率付至工程审计价的 90% ,同时扣除养护管理期间违约的罚款。( 4 )养护期满三年,按审计价结清尾款,同时扣除养护管理期间违约的罚款。
8、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上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 26日至2015年8月31日
9、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通过登录淮安招投标 “ 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 ”及“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2)需要纸质图纸请跟代理公司联系领取图纸(图纸押金500元),联系人:魏成芳,电话13776724890。
10、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网上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壹正肆副)。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含手续费),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洪泽县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县东十道北侧,东七街东侧)。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如是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13、招标人:洪泽县园林管理局
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联系 人: 魏 成 芳 电 话: 13776724890